财产继承规则有哪些内容
一、财产继承规则有哪些内容
所谓财产继承,即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被继承人所立合法遗嘱,将其所遗留之全部财产及权益,完整地转移至各继承人手中。而在法定继承过程中,遗产需依循以下次序进行分配:
首先是配偶、子女、以及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的父母;
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这三类具备第二顺位继承权的亲属群体。当法定继承程序启动之后,财产会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次继承;如果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方才依照次序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在继承遗产时,应平等分割,除非出现特殊情况,例如生活上遇到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财产之际,应对他们给予适当的照顾。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中承担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考虑给予他们更多的份额。
然而,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财产,甚至可能面临被剥夺部分或全部财产的风险。
此外,如果各继承人能够达成共识并协商一致,也可以选择不遵循上述规则,而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遗产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财产继承规则有哪些种类
资产传承主要包括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两大途径。所谓法定继承,即在被继承人并未根据自身意愿设立遗产处置遗嘱的情况下,由现行法律明确划分继承人身份、继承顺位及创制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类继承手段。相较而言,遗嘱继承乃是依据被继承人订立的合法且具备有效性的遗嘱继受遗产的传承方法。遗嘱继承能深入贯彻被继承人的真实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财产继承规定有哪些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财产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时,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分配遗产,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才可继承。特殊困境的继承人应得适当关照,而未尽赡养义务者可能不分或少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财产继承是根据法律或遗嘱,将遗产完整转移给继承人。分配顺序先为配偶、子女、父母,后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时,平分遗产,特殊情况下可调整。未尽扶养义务者可能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协商一致可变更分配方式。